本报讯 曾德军报道:日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赣州市新闻发布会管理规定》,标志着我市新闻发言人制度正式启动。
为掌握舆论引导主动权,便于新闻媒体通过公开、规范的渠道了解赣州重要政务新闻,使社会公众更加充分地享受知情权,更好地实现对政府工作的监督,推进政务公开,我市决定设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制度规定:市政府设立专门新闻发言人,由市政府办公厅领导、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出任,代表市政府发布和解释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规定和重点工作的情况,回答记者的提问;对重大事件、突发公共事件、社会热点问题等,表明市政府的态度和处理意见。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确定1至2名新闻发言人。新闻发言人须持证上岗,主要任务是及时、准确地向媒体及社会通报工作,展示成就,解释政策,澄清事实,披露信息,为我市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赣州市新闻发布会管理规定》还就新闻发布会内容、管理和审批、新闻发布会的组织、新闻发布会纪律等作了明确规定。新闻发布会统一归口市委宣传部管理,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及外地驻市单位和各县(市、区)在赣州中心城区举办新闻发布会,必须报市委宣传部审批。各县(市、区)报批前,须经当地党委宣传部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