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5日上午,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黄华以赣州市人民政府第一位新闻发言人的身份在本市及驻市媒体记者面前亮相。见习记者刘凯 记者李传材 摄
市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制度(试行)新鲜出炉 今后将形成每月发布一次新闻的惯例
当公众和媒体需要了解政府政务信息时,有什么合适的途径?市委、市政府继今年6月设立新闻发言人,创全省设区市之先河后,12月15日,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配套出台《赣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制度(试行)》,以此畅通政务信息发布渠道,不断满足公众知情权,塑造诚信政府的良好形象。
该《制度》的制定,是在学习借鉴广州、深圳、上海、成都、南京等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分别经过专家咨询、部门征求意见、领导审核等程序,修改数次最终确定出台的。《制度》就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的组织实施、内容和形式、层次范围以及程序、纪律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规定,是今后开展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市长助理、市政府秘书长王太钧主持新闻发布会。市政府新闻发言人黄华回答了市及驻市新闻单位记者的有关提问。据悉,我市今后将形成每月发布一次新闻的惯例。(记者李国生)
我市首位新闻发言人亮相 昨就《赣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制度(试行)》答记者问
昨日上午,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黄华以赣州市人民政府第一位新闻发言人的身份,在本市及驻市媒体记者面前亮相。在新闻发布会上,黄华就即将施行的《赣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制度(试行)》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当日上午,在市政中心十楼政务信息网视频会议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黄华介绍,从2006年1月1日起,市政府将采取举行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记者招待会,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新闻、向新闻媒体发表谈话和接受记者采访的形式进行新闻发布。新闻发布会原则上一个月召开一次,时间安排在每个月第一周的周三。
据悉,此次新闻发布工作制度的出台和实施,旨在体现赣州建设诚信政府、责任政府、效率政府、为民政府的信心和决心。该项制度的实施,将有利于畅通政务信息发布渠道,提高政务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不断满足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科学性。
黄华在会上表示,愿用对事业的热忱、对同志的真诚、对媒体和公众的坦诚,做一名尽职尽责的新闻发言人。
另悉,市委、市政府设立新闻发言人举措,在我省11个设区市中尚属首次。(见习记者刘凯 记者李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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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新闻发言人制度和新闻发布制度起始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1983年4月23日,中国记协首次向中外记者介绍国务院各部委和人民团体的新闻发言人,正式宣布我国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第一位新闻发言人是时任外交部新闻司司长的钱其琛。截至2005年11月,国务院62个部门建立了新闻发布制度,设立了75名新闻发言人,成立了工作班子。全国31个省区市中,已制定新闻发布制度的有23个,已设立省级政府新闻发言人的有2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