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4年10月,中央机关和红军主力撤离前夕,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决定在中央苏区成立中国共产党中央分局(简称中央分局)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办事处(简称中央政府办事处)。10月13日,中央分局和中央政府办事处在瑞金召开原中共中央和中央政府各部门留在苏区的主要负责人会议,宣布成立中央分局和中央政府各部门留在苏区的主要负责人会议,宣布成立中央分局和中央政府办事处。中央分局起初由项英、陈毅、陈潭秋、贺昌、瞿秋白等5人组成,后来又增加了邓子恢、张鼎丞、谭震林、梁柏台、毛泽覃、汪金祥、李才莲为委员。书记项英,组织部长陈潭秋,宣传部长瞿秋白,少共中央分局书记李才莲。中央政府办事处主任陈毅,副主任梁柏台,秘书长谢然之(后判变)。起初,中央政府办事处所设机构与中央政府一样,后来作了调整,将粮食部、财政部、国民经济部与红军供给部合并,成立了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中央分局和中央政府办事自愿
驻瑞金云石山马道口,10月下旬迁于都宽田石含村和龙泉村,12月底又迁于都黄龙(今黄麟)井塘村。
10月22日,根据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的指示,在于都宽田成立了中央军区。项英任司令员兼政委,龚楚(后叛变)为参谋长,贺昌为政治部主任。中央军区政治部下设组织部、宣传部、破坏部、地方游击政治部和秘书处。史犹生任组织部长,李翔梧任宣传部长,袁血卒任破坏部长兼地方游击政治部主任,林中伯任秘书处长。中央军区司令部下设2个科:作战科科长郭如岳,情报科科长严仲。中央军区设有卫生部,王立中任部长。
留在苏区的红色部队只有红军独立第24师和一些独立团。红24师师长周建屏,政委杨英,政治部代主任袁血卒,下辖70、71、72团,约2000人。留下的独立团是:归中央军区直接指挥的独立3团、7团、10团、11团、15团、16团,江西军区的红1、2、3、4团;赣南军区的独立6团、独立14团和军区教导营,杨殷军分区的独立13团,福建军区的独立8、9团,闽赣军区的独立12、17、18、19团及各县独立营(团)、保卫队等,共约3万人。
中央规定中央分局除领导中同苏区外,同时领导湘赣、湘鄂赣、赣东北和闽北苏区的游击战争。中央军区则直接指挥江西、福建、闽赣、赣南、闽浙赣(闽北分区在内)5个军区。主要任务是掩护主力红军和中央机关安全转移,在中央苏区及其周围坚持游击战争,打击进犯苏区的敌人,保卫土地革命胜利果实,保卫中央苏区,等待主力红军在湘西取得胜利后回师反攻,然后恢复和发展苏区。为此,中共中央于10月8日发出了给中央分局关于开展游击战争的《训令》,中革军委也颁布了由毛泽东主持编写的长达26000字的《关于游击队动作的指示》,对苏区游击队的组织、任务、游击战术、游击根据地的建立及游击队的政治工作等问题,作了规定,并划定瑞金、会昌、于都、宁都4个县城之间的“三角地区”,为最基本的地区和必须最后坚守的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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