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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弘扬优良传统 保障人民健康

   新中国人民卫生工作的“根”在赣南,在红都瑞金。

    中央苏区时期,红军和苏维埃政府十分重视建立和发展医疗卫生事业。

    苏区的卫生工作机构,分政府和军队两个系统。在中央政府内务人民委员部设卫生管理局,省及省以下地方政府设卫生部(科),乡设卫生委员会,村设卫生小组。 在红军部队中,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设总卫生部(初称总卫生处),军团、军、师和军区各级设卫生部,团设卫生员,连设卫生小组。

    红军和苏维埃政府十分重视吸引白区和国民党军医务人员为红军服务,同时十分重视培养自己的医务人员,创办了红军军医学校(后改称红军卫生学校)。全中央苏区先后创办了数十所大小不等的红军医院,还办有中央红军医院。苏维埃政府为了保障苏区军民健康,鼓励支持私人诊所开业。“预防为主,减少疾病,保障健康”,是苏区卫生工作的基本方针。苏区的群众性卫生防疫运动深入持久,有声有色,成效卓著。

    苏区卫生部门十分重视向广大军民宣传和普及防疫知识。红军总军医处在贺诚处长领导下,先后创办了《健康报》、《红色卫生》等卫生报刊,专门宣传医疗卫生知识。1933年9月,还成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卫生研究会。

    苏区的卫生工作,为后来人民卫生工作的建立和发展奠定了很好的基础,提供了许多值得借鉴的成功经验。

    1991年5月9日,国家卫生部《健康报》社在瑞金隆重召开纪念《健康报》创刊60周年暨全国记者会议,学习苏区卫生工作优良传统,共商办好《健康报》、促进人民卫生事业发展、保障人民健康大计。

 稿件来源:《溯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