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社会关系。村与村自成一体,相互隔绝,“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这种经济社会环境和传统的生活方式养成农民坐井观天、思想封闭狭隘、安土重迁、看不惯新东西的习性。这种落后的思想意识与观念是妨碍农民告别贫困、迈向文明、实现现代化的巨大精神障碍。只有从根本上转变农民的生活方式,使之适应开放社会的文明生活,才能强烈冲击农民的封闭、狭隘意识,造就农民竞争、开拓、进取的精神。

  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应该结合引导农民转变生产方式的同时,从以下三个方面转变农民的生活方式:

  1.大力发展小城镇,促进乡村城市化

  以城镇化建设为主线,加快农民进城的历史进程,是农民告别贫困,迈向文明的价值选择。农民在现代文明的感召下,渴望享受城市生活。然而,中国的各大城市都无法承受如此众多的移民,最佳的选择就是发展新的城市,由农民来开辟自己的新天地——农村城镇化。建设小城镇正是农民依照其转变为中国现代化主体的客观历史规律的必然性价值选择。

  乡村城市化是人类文明的大趋向,农民生活方式的转变,必然伴随着乡村城市化的进程。现代化的文明新生活,是与生活环境都市化相关联的。城市是经济、政治、文化、精神生活的中心和现代化水平的标志。没有城市化的生活,就没有现代文明的生活方式。城镇是城乡的结合部。它包括建制镇(县城镇和一般建制镇)、乡镇和农村小集镇等不同层次。农村城镇化的推动力,来自于农村非农产业,特别是乡镇企业的发展。城镇化的推进可以促进城乡要素流动,改善城乡投资结构,集中力量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节约利用资源特别是土地资源,降低工业化的成本。在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要适当集中乡镇企业在城镇中发展,带动乡镇工业和乡村人口由分散走向集中,并逐步形成规模,由此为产业结构调整尤其是为第三产业的发展创造条件。特别是在城镇化过程中,资产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可以生成新的就业空间,从而大大扩充了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并丰富了农民的经济、文化生活,为农民转变生活方式创造了前提条件——生产或劳动方式的转变。

  农村城镇化,带来了农民生活方式的转变。农民由过去自然经济状态下封闭、单调、自成一体、“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传统生活方式,转变为丰富多彩、节奏加快、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农民在城镇生活中,可以充分体验现代文明的成果。城镇化的结果,令农民生活方式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一是由大家庭变为小家庭。过去,村落是农民生存的环境,一个家庭或数个家庭聚居在自然村落中,生产生活、繁衍生息。家庭成员之间由于存在血缘关系,“血浓于水”。家庭组织成为一个内聚力很强的非常稳定的社会组织。在传统中国流动作业的农耕社会,人们几代同堂,同族居于一地,家庭对社会成员具有全方位的影响。然而,城镇化的结果,使得原有的生产组织形式重新分化组合,乡镇企业及其他第三产业的发展,猛烈冲击了传统的家庭组织。家庭由大变小,成员由多变少,双亲家庭逐渐增多,逐步改变了几代同堂的现象。家庭生活方式的转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的传统家庭观念,令其走向开放、自主、独立。二是职业由选择单一转向多样化。传统农民世代以农业为主,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