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规范化的市场。可是,目前我国农业市场体系及社会化体系发育严重滞后。
我国农产品市场数量极为有限,有关统计表明,到1993年底,全国农村集贸市场仅为7万多个,各类专业批发市场仅1.2万多个。中央政策研究室、农业部农村固定观察点办公室于1993年上半年,在全国312个固定观察点,按随机抽样的原则,在7012个农户中进行“农户与市场”的专题调查。调查发现,据样本户按照距离农贸市场远近的分组资料,30.1%的农户居住地离农贸市场在20公里以上,26.4%的农户居住地离农贸市场在10公里以上。①可见农产品贸易调拨体系建设滞后,即使初级的农贸市场也难以满足9亿农民商品交换的需要,许多农民苦于无市场可上或上市场困难。交通不便、运输条件差的偏远农村就更是如此。
这些为数不多的农村市场基础设施又非常落后。公路、铁路、港口、邮电通信、仓储、产品加工处理、生活服务设施、金融机构、统计和市场预测系统作为市场有效运行的硬件捉襟见肘。许多农村市场是露天马路市场,甚至没有固定位置。水电供应不足,仓储设施紧张,交通通信手段落后普遍存在。
不仅如此,目前的农产品市场大多是初级综合性集贸市场,交易方式停留在小范围、无组织的分散现货交易上,有组织销售、规范化的委托销售、专业市场以及大批量远距离的批发市场和期货市场刚刚起步。这就妨碍着农村经济的市场化进程,不利于货畅其流,农民在交易过程中处于不利地位,在生产经营中获得的自主权在市场流通中又大量丧失。农民利益时常因市场不完善而遭受侵害。目前,在农业销售中存在三大缺陷:一是基础设施的缺陷;二是生产者软弱的讨价还价地位;三是市场信息不灵。这三个缺陷在我国农产品销售中各地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损害了农民的物质利益,影响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需要尽快加以完善应大力加强农产品市场制度的建设。市场制度建设包括制定各种交易法规、条例,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建立良好的流通秩序等,它们是市场的深层构造,也是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软件”系统;市场制度健全并在实际生活中切实加以贯彻执行,是平等竞争、自主、公平交易,杜绝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垄断经营,形成全国统一、开放的大市场的保障。
就我国市场现状而言,一方面,与“硬件”相比,“软件”一翼更显滞后。许多地方道路上关卡林立,雁过拔毛,层层剥皮,乱敲“竹杠”;有的地方拦路抢劫,秩序混乱,农民丧失了基本的安全感;一些行政机关对市场实行不规则干预,产品多时讲市场自由流通,少了就恢复统购派购,奉行“多砍少赶”政策,地区封锁时断时续,严重影响市场功能的发挥。
另一方面,在农村社会中,目前比较活跃的是商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的发育程度还很不充分,土地市场、劳动力市场、金融市场、科技市场远未形成。价格的形成不是来源于市场供求关系,不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还不能得到有效配置。抽样调查表明,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尚处于自发、无序状态,缺乏规范化的管理。劳动力市场、科技市场、信息市场、技术市场都很不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