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信号作出反应。①因此,努力提高我国农民的文化素质仍然是相当长时期的艰巨而繁重的任务。

  在思想观念方面,中国农民整体上相对落后。中国农民在几千年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环境和封建制度的统治下,养成了一整套与商品经济、社会发展和进步不相适应的相对落后的思想意识和观念,这些思想意识和观念主要有:家庭至上、乡土为重、重农轻商、因循守旧、平均主义、迷信命运等。

  家庭意识是传统中国农民最为稳固的社会意识。村落是农民的生存环境,一个家庭或数个家庭聚居在自然村落中,生产生活,繁衍生息。家庭成员之间由于存在血缘关系,“血浓于水”。家庭组织成为一个内聚力很强的并且非常稳定的社会组织。家族意识又派生出传统农民的祖先崇拜、多子多福、重男轻女、光宗耀祖、裙带、义务本位、等级等思想意识及自私习性。传统农民关心的只是自己的家庭家族而不关心社会,“而这种家庭意识又不过是较大范围内的自私自利”②。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在家族意识下,个人权利、个人自由、个人独立性往往受到轻视和排斥。在家族组织中,个人只是血缘家族绵长链条中的一节,只能为家族尽义务,包括生男丁也是个人应当为家族不断香火、兴旺发达应尽的义务,婚姻则强调“门当户对”、“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对个人的权利、幸福、感情则不予考虑或考虑甚少。

  传统农民世代以农业为生,农村以至整个中国都有浓重的乡土性。土地是人类的衣食之源,生存之本。土地在农民的心目中更占有至高无上的地位。浓重的乡土意识使传统农民不愿离开自己的家乡,移居他处,即所谓的“安土重迁”。即使从小离开家乡,移居他处的人,也在时刻关心着家乡与故土,到了晚年则想到“叶落归根”、“魂归故里”。乡土意识还表现在人们的老乡观念上。不论走到哪里,只要遇到了老乡、同乡,距离马上可以拉近,格外亲热。老乡之间关系的亲密程度可以超过一般人。因此,在通常的社会生活中,农民的乡土观念成为选择友人、同事、合作伙伴的重要依据,在这些价值选择中,同乡往往是首选的目标。

  中国农民几千年来生活在家庭、家族和自然村落环境中,以土地为生,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男耕女织、自给自足的生活,土地的不能移动性,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使农村人口的流动性很小,对商品流通的依赖性很小。同时,虽然商人给农民的生活带来方便,有搞活流通的一面,但是商人的趋利本性,往往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盘剥农民,因而造成农民对商人有一种天然的戒备,加之农村是一个熟人社会,不是亲戚就是同乡,不好意思谈赚钱。并且由于过去的农业生产力很低,只有在土地上劳作才能养家糊口。也只有安于土地,才被视作正道本分,那些脱离农耕的商人则被视为不务正业。因此,在农民的价值观念中十分鄙视商人,甚至鄙视带有商业性质的行为。


①[美]J. W.罗森布拉姆:《二十一世纪农业》,山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81-182页。
②费孝通:《社会调查自白》,知识出版社1998年版,第14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