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立、民族自强、经济自主的高度,从整个现代化事业成败的高度,来认识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会不断对农业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把农业放在发展国民经济的首位,不是一个短期的方针,而是一个长期的方针,经济不发达时要坚持,经济发展了仍然要坚持。

  照顾和保护农民的利益,则是保持农业发展和农村稳定的最根本的着眼点。所以有学者正确地指出:农民问题,千头万绪,根在一个“利”字。而利益问题,就是一个价值问题。我们能否正确地摆好农民在中国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的价值地位,是决定我们的现代化能否顺利进行并最终取得成功的关键。

  在旧中国,农民尽管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但在社会生活中始终处于社会的从属地位。在封建社会和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制度下的农民,遭受着地主的剥削和统治阶级的压迫,他们创造财富却不能享受财富。然而在当今中国社会,工农联盟的结果,在共产党领导下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之后,农民与工人、知识分子一道成了社会的主人。农民已摆脱历史上的从属地位,转变成为社会的主体成员。农民在中国有着特殊的社会地位。

  在我国,由于城市与农村是按户籍来划分的二元社会结构,对农民的定义则不是按职业来确定的,而是以是否属城市户口,凡是不在城市内有户口的居民都称之为农民。因此,在中国,农民这一概念具有极大的广泛性。新中国成立后,农村的社会阶层结构变化较大,特别是经过20年改革开放,农民已开始产生新的阶层分化。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使农民摆脱了生产队和人民公社这些组织形式的高度约束,归还农民以生产、经营自主权,他们能自主地支配自己的劳动和劳动对象,由此可以拓宽农业种植范围,改变过去“以粮为纲”的单一格局,使农业经济结构趋向多样化;除此之外,由于农民不受集体组织的强约束,他们就有机会从农业生产中转移出来,从事其他活动,改变了农村就业结构的单一性,拓宽了收入和分配渠道,使其多样化和多元化。因此,在这一点上可以看出多样性与自主性是相联系的,自主性是多样性的诱因,同时也体现了多样性。我国农村社会已开始分化,出现了乡镇企业家、私营企业主、农村干部、农村知识分子和企业管理者、农民工人和个体劳动者、农业劳动及其他人。

  可以说,当前中国社会结构尤其是农村社会结构处于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剧烈变动之中。虽然在历史上有少数农民通过流动而上升为其他阶层成员,但是这并没有使整体社会结构发生变化,相反传统社会的结构体系却是超稳定性的,而今中国农村社会结构开始大规模的变迁:从传统农业社会结构向现代工业社会结构的变迁、从同质的社会结构向异质的社会结构的变迁。也就是说中国农村社会结构正处在一个质变的过程中,这个过程刚刚开始,尚未定型。

  但从以上的分析也可以看出,当代农民在中国社会中处在一个极为特殊、重要的位置。也正是由于现今占人口总数80%的农村人口,构成了阶层广泛、社会结构庞大的社会群体,他们已经是中国社会发展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的发展在实现现代化的进程中没有消灭农民,相反,却把农民保留下来了,尤其是新中国成立后,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