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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加大机关效能责任追究力度 进一步提高机关效能
中国赣州网 时间:2008年6月9日10:2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发表评论

    为进一步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危机意识和发展意识,规范公务行为,提高机关效能,全南县出台了《全南县对“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的办法(试行)》。

  《办法》首先明确要求建立三个目标责任体系,即一是标准化责任目标体系,二是专项责任目标体系,三是提质提速目标体系。各单位在法定和规定办理时限基础上,明确提高办事速度和承诺时限。三个目标责任体系的内容要交县纪委、监察局的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备案,实施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为了便于操作,在实施责任追究时,《办法》界定了19 种乱作为、16 种不作为和6种慢作为行为表现形式,并根据情节轻重,确定了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年终考核定为不称职、党纪政纪处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等6 种责任追究形式。

  该县专门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行为责任追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过程中,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县纪委、监察局具体负责接受投诉、落实处理意见和监督处理意见实施等工作。实施责任追究近一年来,共对 12 名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降职3人、行政处分3人、通报批评5人、诫勉谈话1人。还对查处的“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行为典型案例在全县进行了通报。(陈东辉)

 

(值班编辑:卢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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