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实行蔬菜市场准入制
○李志斌
长期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高度关注食品安全,实行了严格的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即QS标志)以及食品生产企业动态管理,食品安全大为提高,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但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市场上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影响了群众的健康安全。为此,建议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以蔬菜为主的农产品市场准入制,通过农产品质量溯源体系,顺藤摸瓜,使农产品质量有迹可寻、有据可查。
一、建议全市各乡镇对本乡镇蔬菜生产基地、菜农、菜贩进行一次普查,将普查情况汇总至市相关部门,由市有关部门为蔬菜生产基地、菜农、菜贩编制一个标识码(身份证),标识码包含的内容有产地、生产者(销售者)姓名、电话和详细地址等。对于外地进来的蔬菜,在蔬菜批发市场设专门的检测员,检测合格后,发放含有来源、销售者姓名、电话、地址的临时标识码,今后有标识码的蔬菜才能允许上市。标识码由财政部门拨款印制,免费发放。
二、建议按照市场准入的要求,在每个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生产基地配备专职质量监督员。同时,在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开展以蔬菜为重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将监测品种逐渐扩大到水果、茶叶、大米和其他畜禽水产品,扩大监督监测范围,增加监测次数,及时发布监测信息,促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引导健康消费。
三、建议对蔬菜抽检不合格(尤其残留农药超标)的,至少在3个月内禁止其产品进入市场销售。对造成危害的要追究生产者、销售者与管理者的责任,同时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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