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践行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的进程中,正视和解决就业矛盾,已成为执政为民之要务。当前,不少地方劳动力供大于求的格局尚未根本改变,就业结构性矛盾还比较突出,统筹城乡就业,解决“新成长劳动力”、下岗失业等人员就业的工作艰巨;劳动者整体技能水平偏低,高技能人才缺乏;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任务仍然十分繁重。结合实际,笔者认为要做到如下几点:
一、教育和宣传有效结合,抓技能培训,抓观念引导,提升劳动者素质和劳动者自我发展的能力,不仅使每个人都有一份工作,还使每个人在岗位上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重视劳动者就业观念的转变,引导建立起和谐的从业观,倡导敬业、创业精神,从而促进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局面。
二、加大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多方筹集资金,支持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培训。政府应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压缩非生产性支出,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对富余劳动力的就业培训力度。
三、合理确定培训补助标准和奖励标准,充分调动受训劳动力和培训机构的积极性。财政补助及奖励标准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富有劳动力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和培训就业的效果,因此,应坚持以富有劳动力自身投入为主的原则,通过调查分析,并结合各地职业培训市场收费标准,人均收入状况,确定学员补助和培训机构奖励标准。
四、把握转移就业培训的各个关键环节,按照财政改革方向,对培训补助资金实行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明确转移的培训对象、培训目的等,规范招投标选择培训机构的行为以及培训单位的资质条件,划定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管理要求;转移培训财政补助资金实行专户运行,纳入会计集中核算,实行申报制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对未达到培训质量和就业效果,未经验收的培训班次,不予核拨补助资金。(曾海明 欧阳英)
(值班编辑:卢舰,龙宏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