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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民申请建房久未批? 属于未批先建违规行为
中国赣州网 时间:2008年3月7日9:26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表评论

潭东一农民申请建房久未批?

市国土资源局:属于未批先建的违规行为

    在3月4日市国土资源局举行的政风行风热线中,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潭东镇的廖先生打来电话反映,他2006年想建新房,向村委会递交了申请,但是一直没有批下来。当日下午,政风行风热线调查组来到实地进行了解。

    据了解,廖先生一家4口住的房子很破旧,面积才10多平方米,而且有两间房子是向邻居借的,厨房是和哥哥共用。为了能有一个好的居住条件,2006年,廖先生就准备建新房,并且已经打好地基了,但是递交的申请一直没有批下来。市国土资源局的相关负责人认为之所以没有批下来,是因为廖先生在没有得到批准前就打好地基了,属于未批先建的违规行为。据潭东国土资源所的工作人员介绍,根据《赣州市新农村建设农民建房申报程序》的相关规定,农民要建房必须一级一级向上申报,像廖先生这种情况应该先接受国土部门的处罚,然后重新选址,重新申报。(记者明心武、刘燕)

 

(值班编辑: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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