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承接外来投资优惠办法 瑞金政策优惠增“承转”内力
日前,瑞金市委、市政府联合出台《瑞金市承接产业转移优惠办法》,办法分别就外来投资企业到瑞金投资在减少投资成本、降低商务成本、解决用工需求等方面作了相关规定,以此增强承接产业转移竞争力。
考虑沿海产业转移增加物流成本等因素,瑞金市对新增工业企业,以5年内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60%,奖励补贴该企业的物流运输费用;对符合政策要求的项目用地,开发成本补贴80%,年纳税50万元以上企业3年内水电价格按同期价格分别补贴每吨0.2元和每千瓦时0.1元,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零收费”,服务性收费按就低标准的30%收取;企业只要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每新增一名员工,市财政还给予每人50元招工补贴。同时,瑞金市还规定了政府兑现政策期限,对除土地开发成本补贴资金外的其他奖励补贴资金,在次年3月内由市财政一次性直补企业。(刘春春)

本网专题:打造承接产业转移第一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