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国赣州网 >> 赣南日报 >> 学习与实践 >> 正文
环保部门应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中国赣州网 时间:2007-4-14 10:04:00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举措。由于农村经济发展落后和垃圾收集与处置、污水管道等基础设施薄弱,加上长期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忽视等原因,农村存在过量使用化肥、农药造成的污染、畜禽养殖和生活垃圾污染、矿区污染、工业污染和大面积植被破坏,生态环境恶化等环境问题,已成为阻碍新农村建设目标实现的因素。我们环保部门应全力参与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来,采取有力措施,最终建成“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一、加强农村环保宣传教育,增强农民环境意识
   
  目前,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在农村的覆盖率极低,农民的环境意识淡薄。农民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实施主体,环保部门应将提高农民环境意识作为工作重点,全面启动面向农村的环境教育。一是利用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如广播、电视、图书、挂图、幻灯以及文艺表演等,向农民传播环境保护知识,动员广大农民自觉参与环境保护;二是注重引导广大农民朋友学习生态农业、循环经济、绿色食品等方面知识,传递绿色致富信息,把环境教育同提高农民素质、科技兴农和农村脱贫致富结合起来,确立生态意识,因地制宜发展循环经济;三是开展警示教育宣传活动,摄制、制作一些以破坏环境为题材的警示教育片和展板到农村巡回放映和展出,唤起农民环境忧患意识。

  二、加快“农村环保行动小康计划”的实施,提供环境安全保障
   
  环保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环节,没有环保这个环节,新农村建设的目标难以实现。2006年10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编制了《国家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以解决农村突出的环境问题为目标,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培育农村生态文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各地环保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实施本地区的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效控制农村环境污染,改善农村生产与生活环境,切实解决农村“脏、乱、差”的问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环境安全保障。

  三、制定科学的农村环保规划,提高新农村建设质量
   
  当前,许多新农村建设中小城镇和农村聚居点的规划、工业园和畜牧园区规划、生态创建规划等都缺少环境保护内容,没有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出现布局不合理、环保措施不足等问题,给新农村的可持续发展留有环境隐患。新农村建设要加强环境规划,将农村环境保护体现在地方的有关计划和规划中,做到建设服从规划、规划体现环保,充分发挥建设中的环境效益,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子,决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发展经济。规划要以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土壤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村镇企业污染治理、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农村自然生态保护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环境权利为重点。

  四、严格环保审批制度,坚持防范为先
   
  在矿山、林业资源开发热潮和工业企业由城市向农村转移的新形势下,环保部门要严格环境准入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坚决落实“三同时”制度。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工艺先进、环保措施落实的项目,环保部门要及时跟进,做到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对不符合环保要求、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项目,坚决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防止高消耗和高污染的落后工业转向农村。同时,环保部门要指导帮助乡镇按照循环经济理念招商引资,帮助农村引进循环经济链建设项目,并指导镇、村工业向开发区和工业小区集中。

  五、加大环保监管力度,严防农村环境污染
   
  一是开展保障群众健康行动,加强对农村设备简陋、工艺落后乡镇企业的监管,对农村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二是把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文明村创建纳入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引导和推动一批具有较好社会基础、较强经济实力的乡镇和村率先进入环境优美乡镇、文明生态村的行列。并以露采矿山植被恢复为重点,积极开展矿山生态环境的治理和恢复,改善矿区生态环境;三是积极保护农村饮用水源,划定村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地。对农村饮用水源地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监测,及时掌握水源地水质变化情况,防止水源污染;四要开展土壤调查和土壤修复工作,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生产加工企业周边地区的环境监测、监管工作,建立农产品安全检测和监管体系;五要控制规模化畜禽渔养殖业的污染,推广畜禽养殖业粪便综合利用和处理技术,争取实现畜禽粪便的资源化利用,如我市“猪—沼—果”生态农业建设模式。

  六、完善农村环境管理体系,做到环保监管城乡一体化
   
  面对星罗棋布的小型、作坊式乡镇企业污染、农村面源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的投诉比例逐渐增加,农村环境的监管必须由以往“有警才出”的被动管理向主动管理转变。在经济条件较好、农村环保任务较重的乡镇,适当设立相应的监察机构,配备摄像机、照相机、简易的监测设备等相应的办公设施。如我市所属南康市、会昌县环保局设立环保站,上犹县环保局聘请乡镇环保员委托行使部分农村环保监管权的做法值得借鉴。同时,建设一支懂业务、会管理、能服务的农村环保队伍,逐步实现城乡环保监管一体化。(陈冠平 作者系赣州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值班编辑:龙宏彬).........

中国赣州网 新闻热线:8101537(赣南日报)8139110(赣州晚报) 】【关闭窗口
  中国赣州网短信报料互动系统已经正式开通,您可以通过发送手机短信对新闻发表看法或提供新闻线索,编辑“M+内容”,移动用户发送至01188880,联通用户发送至8288880,小灵通用户发送至92888,您的评论和线索一经采用,我们将提供精美礼品或以资鼓励。(短信资费0.5元/条)
  欢迎订阅赣州新闻短信,发送“XW”,移动用户发送到0118850797,联通用户发送到828850797,小灵通用户发送到928850797,天天都有精彩的赣南新闻发送到您的手机上。资费:移动和联通用户3元/月,小灵通用户8元/月。

中国赣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中国赣州网—新农民周刊”、“中国赣州网”的所有文字、图片或音频、视频内容,版权均属赣南日报社所有,其他媒体未经赣南日报社许可不得转载。已经许可转载的,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赣州网”,违者赣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新华社”的所有内容,版权均属新华社所有,本网已获授权使用,任何其他媒体不得从本网转载、转贴或以其他形式复制发表,违者赣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赣州网)”的内容,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事项需同本网联系,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797-8101732

广告热线8101732

中国赣州网 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赣南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赣ICP备05000929号
Copyright ? 2003-2009 GNDAIL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南日报报业集团版权所有
赣州电信分公司提供硬件及技术支持